各学院(教学部)、相关部门:
根据《浙江传媒学院校际交换学生出国(境)学习管理规定》(浙传院〔2010〕64号),经过本人报名,二级学院及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办)资格审核、交换生选拔委员会和合作院校选拔,本学期最终决定派遣黄浩然等83名本科学生赴国(境)外合作院校进行交流学习(名单详见附件)。
请各二级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按照相关《浙江传媒学院校际交换学生出国(境)学习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办理好学生学费收缴(公费生及参加双校园联合培养的学生需缴全额学费,自费生缴纳注册学费、免学分学费)、学籍加注、学生回校后的学分互认手续。
附件: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赴国(境)外院校交流本科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