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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获批国家留学基金委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单位
来源单位: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8-18      

近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函复学校,我校获批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单位。

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设立,旨在推动国内外合作培养创新型国际化人才。创新项目采取项目实施单位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及各项目选派类别与规模;项目实施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选拔推荐人选,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后派出。创新项目主要选派类别为攻读国外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项目单位可结合各自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需求,选派少量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和访问学者。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为项目录取人员提供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奖学金。

我校作为一所行业特色鲜明的高水平传媒类院校,始终致力于传媒领域的创新创作、人才培养、社会服务和国际合作。此次获批成为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单位,对推动学校创新型国际化人才培养、加强学校一流学科建设、提升学校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浙江省目前仅有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浙江农林大学以及我校等五所高校成为国家留学基金委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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