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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浙江传媒学院创业学院被浙江省教育厅认定为“浙江省普通高校示范性创业学院”
来源单位:创业学院(就业指导中心)       发布时间:2018-05-28      

    5月25日,浙江省教育厅公布了浙江省普通高校示范性创业学院评选结果,浙江传媒学院创业学院被浙江省教育厅评选为“浙江省普通高校示范性创业学院”。本次评选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积极推进高校建设创业学院的意见》的要求,通过学校申报、入围评选、实地考察以及社会公示,共遴选34所学校,包括21所本科院校和13所高职院校。

    我校自2005年起就开始开展创新创业教育;2007年与下沙经开区政府联合创建传媒文化创意产业园;2016年成立处级建制的实体创业学院,成立以校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学工的副书记以及分管科研工作和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为副组长的创新创业教育领导小组,业已形成“学校顶层设计、部门引领协调、学院管理落实、专业协同跟进、学生主体参与”的联动机制。

    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宣传部部长黄坤明,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蔡奇,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中纪委原副书记、时任浙江省委书记赵洪祝等都曾莅临我校视察创新创业工作,并给予充分肯定。2014年学校获教育部“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荣誉称号。近年来学校毕业生创业率稳居全省本科高校前十,一年后创业率保持在5.5%左右。

2016年10月19日,浙江传媒学院创业学院成立仪式

     我校创业学院提出了以“传媒特质、文创特点、浙江优势、思政底色”为培养目标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构筑了基于“通识课、课程群、苗圃班、实验班”+“创作、赛事、实训、孵化”素质导向型、实战应用型的四纵四横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组建了“专创融通+专兼结合”的双创教育师资队伍,凝练形成了具有示范性的特色经验样本,“浙传创业帮”在全国文化传媒领域广受好评、形成规模。我校是全省首批开办“3+1”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的高校之一,通过开展“理论教学+模拟实训+孵化实践”三位一体教育,实行共28个创业学分置换制度、创业实践报告替代毕业论文制度。2017年,学校师生在国家级艺术及其他各类赛事中获得三等以上奖励23项,其中金奖和一等奖12项,近三年来共有322个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获得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及专业大赛奖励。

2018年4月11日,省示范性创业学院评审专家组实地走访我校

     我校创业学院此次入选“浙江省普通高校示范性创业学院”,是省教育厅及兄弟院校对我校创新创业工作的充分肯定和鼓励。创业学院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机制,着力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同时结合学校自身发展规划、办学特色、学科及专业优势以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等实际情况,积极响应党和国家“促进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建设“文化浙江”的号召,抢抓国家文化产业蓬勃发展的大好先机,服务传媒文化产业发展,打造创新创业教育的“浙传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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