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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标亮起,收好手机
来源单位:全媒体实验创新中心       发布时间:2022-02-10      

尽管有人不理解,可还是需要有人提出来——屏摄不对。

屏摄是什么?

屏摄(或摄屏),顾名思义,是指在电影院观影过程中录像、拍照或者拍短视频等行为。

或许你对这个词并不了解甚至闻所未闻,但实际上它对我们每个人来说都不陌生。每当院线新片上映,特别是节假日期间,朋友圈里便会掀起一阵观影热潮,大量由屏摄的照片拼成九宫格以浩浩荡荡之势铺满了各种社交软件。部分观众以“我看过了”、“到此一游”的心态,在影院中对于电影屏幕不停地拍摄、录像,他们像是为了完成任务一样握着手机随时抓拍,时机一到,立刻打开相机。很多人乐在其中,将影院与影片当做“景点”坚持“打卡”,其中甚至不乏一些明星和大V博主。

“屏摄”到底动了谁的“奶酪”?

看似仅是拍上几张照片、发发朋友圈的小事,似乎不会损害到任何人的利益,许多人还会认为:我拍了照片发朋友圈,还是帮电影宣传了呢!

实际上其直接或间接造成的影响列举出来却非常可观:部分屏摄者在屏摄时打开了手机的闪光灯,黑暗环境中骤然亮起的白光常常晃到他人的眼睛,使得其他观影者瞬间出戏,影响了他人的观影体验,即使不打开闪光灯,在黑暗的环境下亮起的屏幕依然会影响到他人的观影体验;易涉及版权问题,有违法风险;与随地吐痰、随地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具有一样的性质,屏摄会被认为是不尊重他人心血,亵渎了电影艺术的不文明表现……

更何况,关于屏摄,国家已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2017年3月起开始执行的《电影促进法》在第三章第三十一条中明确规定,“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发现进行录音录像的,电影院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其删除;对拒不听从的,有权要求其离场”。同年颁布的最新版《著作权法》则明确定义屏摄是侵权行为。

尽管如此,自上述法律颁布以来,尽管有越来越多的人甚至电影官方微博关注到屏摄,并积极呼吁传播屏摄的侵权行为,但是实施效果并不明显。其原因之一在于,屏摄行为是否构成盗摄并未有明确的界限和认定。电影博主“3号厅检票员工”认为,这条法律中只是明确了录音和录像行为,但没有将拍照包含在内,其实是给屏摄行为留了一个口子。而在法律界,这条法律也并没有一个明确而公认的解释,如此就导致了许多人即使知道应该“拒绝屏摄”却将这一规则置若罔闻。

在电影票根的背面大多都印有“观众须知”。从道德层面来讲,屏摄与吸烟、携带宠物进入等一并作为不文明行为被禁止,但由于其现场影响远不如其他被禁止行为,处罚力度低,管理成本高,故影院大多置之不理,只有小部分影院采用剧场管理方式,用激光笔提醒观众不要照相录像。

影院屏摄是一种侵权的行为,虽然其影响范围小,影响程度低,但是作为普通的观众应知晓这一行为是侵犯他人利益的,由屏摄衍生出的盗摄的行为则更加严重。由于盗版已经发展成为地下产业链,有完整的盗摄、上传、售卖等渠道,会极大地损害影片的版权,影响制作方的收益。此外,电影作为独立世界,屏摄的出现让观众和电影之间出现了裂痕,极其影响观影体验。

在观影时,大多数观众认为买票之后便可随意享用而无关版权,但是观众在进行屏摄时已经是对影片的侵权了,哪怕是无意识的。诸如“屏摄”这样的侵权行为早已数不胜数,版权意识弱的问题早已暴露出来,当人们不愿为艺术付费、为创作付费时,无意之间也鼓动了盗版的产生和传播,这是对艺术的不尊重,也是对创作者、制作人的不尊重。“屏摄”一事可能目前来看,由于还处于道德问题阶段,无法与盗摄划等号,可能无足挂齿,但是其背后体现的版权薄弱问题却应该得到重视,让影片盗版一事就此杜绝,从拒绝屏摄开始。

让“拒绝屏摄”成为公开认知

由于近些年影院屏摄变得越来越潮流化,许多媒体和电影人开始发声。知乎优秀答主magasa曾于2015年在电影相关话题下的指出:“的确有相当多的观众,没有意识到看电影时拍照的行为不对……所以也许粗暴的指责不能解决问题,可以多来点春风化雨的普及工作。”2019年的平遥国际电影展上,影展创始人贾樟柯呼吁民众在看电影时不要屏摄,“希望大家不要对着电影屏幕拍摄。电影工作者与制片公司的劳动需要得到尊重。”同年,电影《少年的你》也通过官方微博发出倡议。2021年和2022年春节档期间,许多艺人通过公益广告、个人账号等渠道发出拒绝盗摄的倡议。可惜的是,时至2022年,在拒绝屏摄这件事上,我们仍未实现全民普及。我们还需要更多人的发声。

反对影院屏摄需要倡议,更需要实际行动。不仅仅是影院自身的管理力度需要加大,对于拒绝屏摄需要进行一定程度地劝导或处罚。对于观众而言,分享电影的方式有很多种,拍摄票根成为大多数人的选择,并且大部分影院会在公共领域为观众留出与海报或明星肖像的合影位置,满足观众的拍摄与分享愿望。或许,写一篇生动的影评,用文字表达自己的电影的喜爱和想法比九宫格的屏摄照片更加打动人心。

我们反对的,是破坏影视产业健康发展的侵权行为,而非把所有观众都划分到演员、片方的对立面。反对屏摄,用谨慎且温和的方式进行宣传普及,唤醒观众的文明观影意识,同时向公众普及版权意识,当大众拥有了共同认知,侵权行为被抵制,所有可能会诱导侵权行为发生的现象自然会逐渐消退,甚至进一步由道德层面转向法律层面,使法律因为舆论的产生而完善化。

道阻且长,但行则将至。我们期待更多人的发声,期待更加健全而文明的观影礼仪,期待在不久的将来,屏摄之潮,已然退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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