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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后勤宿管中心主任王艳波被任命为人民陪审员
来源单位:后勤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3-12-13      

  12月11日,我校后勤管理处宿管中心主任王艳波受邀参加拱墅区人民法院首届法官授职典礼暨司法公信力论坛,并被任命为人民陪审员,获颁由拱墅区人大常委会颁发的任命书。人民陪审员被称为“不穿制服的法官”,是指在法院的审判工作中,担任与法官一样的职责,负责对案件的案情的了解和处理的公民。

  人民陪审员以普通人的生活经验判断法律事实,不仅可以和职业法官形成思维和知识上的优势互补,更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更重要的是,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全过程,可以更好地贯彻公开审判的原则,增强裁判过程的透明度,有利于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了解,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我校后勤管理干部被任命为人民陪审员,则标志着我校后勤法制化、规范化管理前进了一大步。

  高校后勤保障工作,是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了适应新形势的发展需求,必须要实现法制化保障。我校后勤人员层次较多,结构较为复杂,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法制化管理方式是凝聚所有后勤员工的有效方法。我校后勤管理处干部被任命为人民陪审员,是对我校重视后勤法制化建设实践性和规范化管理成果的肯定,也有利于后勤法制化管理程度进一步加强,从而有效推进后勤事业的依法管理与改革。(供稿/宿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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