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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创意学院认真组织学习《2013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
来源单位:文化创意与管理学院       发布时间:2013-10-24      

  人才培养方案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纲领性文件,是学校教育思想和办学理念的集中体现。伴随着《2013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的出台,文化创意学院于10月11日和10月15日,分别召开系主任和全体教师两个层面的《指导性意见》讨论学习会,会议均由副院长史征教授主持。

  在系主任讨论学习会上,史征全面详细地介绍了2013版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学制学时安排、学分设置和教学体系,并比照2009版人才培养方案,重点说明了《指导性意见》中的变化。在培养目标方面,将培养基础实、素质高、能力强、具个性的应用型、复合型和创新型的人才。在培养方案制定的基本原则上,更加突出专业教育、注重宽口径、人才培养的多样性,凸显学生的主体地位、突出能力的培养,注重课程结构的优化。《指导性意见》首次提出了“两长一短”的3 学期制,每学时由45分钟调整为40分钟,规范了学分与学时设置的对应性。同时,提出了由理论教学、实践教学与创新创业教育组成的教学体系。理论教学体系中,取消了“学科教学模块”,提炼由同一学科中各专业共同性的基础课程组成的“学科必修课”;专业限选课需为学生提供一批按“柔性专业方向”设置的选修课。实践教学体系要求16学时以上的课内实验(实训)课程单列为课。史征院长要求各系主任在全系范围内,组织《指导性意见》的讨论和学习,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发挥教师的主动性,做到全体教师都参与。在认真总结2009版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前期专业调研情况,广泛听取学界、业界专家意见,既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学校办学定位,又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传媒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高度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本着“科学、严谨、务实、创新”的态度,组织开展2013版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工作。

  在全院教师讨论学习会上,史征重点说明了2013版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具体结合《指导性意见》中学期和学时设置变化、专业课程结构设置的改变和实践教学的新要求,要求全体教师高度重视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工作,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理顺课程之间的逻辑关系,优化课程结构,力求专业课程设置既突出专业特色,又与社会对人才需求相适应。徐凤兰院长提出,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是关系专业发展、学院发展的大事,也切关每位教师的自身发展,需要全体教师群策群力,积极投身其中。系主任更加要做好组织统筹工作,邀请学界专家对新版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充分的论证,多多听取业界专家对专业人才培养的要求,使得2013版方案更加合理、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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