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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传媒学院举办精神卫生法视域下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策略讲座
来源单位:播音主持艺术学院       发布时间:2019-04-18      

3月22日上午,精神卫生法视域下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策略讲座在我校行政楼报告厅举行。本次讲座由浙江传媒学院学工部、学生处主办,浙江传媒学院心理健康与生命教育中心,播音主持艺术学院二级心理与生命辅导站“播心苑”承办。中南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专家,教授,临床心理学博士唐海波主讲。

浙江传媒学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中国计量大学、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浙江理工大学、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杭州师范大学、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浙江财经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的心理教师、辅导员、班主任出席了本次讲座。讲座由浙江传媒学院心理健康与生命教育中心主任张方圆主持。

据悉,本次讲座围绕精神卫生法背景下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面临的困惑和挑战展开。讲座伊始,唐教授以一个大学生心理危机事例开始。通过和在坐老师互动,引发大家思考,从而深入今天的讲座主题——如何掌握精神卫生法以干预大学生心理危机

在唐教授看来,作为一名教师应该熟悉掌握精神卫生法以面对学生的心理危机。因此,唐教授带领大家深入地理解、熟悉与高校密切相关的精神卫生法。

首先,唐教授讲解了《精神卫生法》第八十三条。精神障碍的概念是什么?为什么会造成精神障碍?原因有感情、学业、家族遗传等,而其中家族遗传是一个极大的潜在因素,在家族遗传的背景下,受到应激事件极容易导致精神障碍。

同时,精神障碍极易导致患者明显的心理痛苦或者社会适应等功能损害。法规中还规定了严重精神障碍的概念,也就是感知觉紊乱和思维紊乱加重,导致患者无法进行正常的社会活动且无法进行自我完整认识和自身事物的精神障碍。两者之间的区别在于,患者无法对自我正常、完整的认识。唐教授用真实的例子生动、详细地讲解了如何用是否有自知力的方法判断精神障碍。

通过对《精神安全卫生法》的详细解读,老师们也对如何预防、干预学生的心理危机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了解,也更有助于校心理安全教育的发展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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