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应标商:
我单位于2013年10月10日在钱江晚报、浙江教育后勤信息网、浙江传媒学院网发布了浙江传媒学院后勤管理处商铺招标(第一期)公告,公告发出后,发现了我们标书中存在的几处问题,经我处研究后,现予以更正。
1、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带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不允许其他人代理。更改为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需携带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确因事不能前往的,需携带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投标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投标人本人授权书。
2、本次招标的副食品标段其经营范围应不包含饮料。
浙江传媒学院后勤管理处
2013年10月20日
编辑者:谢薇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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