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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浙江传媒学院关于2015年度专任教师、专职科研岗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安排的通知
来源单位:人事处(教师工作处、离退休办公室、人才交流中心)       发布时间:2015-09-06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和省属事业单位探索分类开展公开招聘工作精神,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于3月12日集中公布招聘信息,并于9月1日更新(见http://www.zjhrss.gov.cn/art/2015/09/01/art_1985059_2096613.html),根据《浙江传媒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  我校师资需求的实际情况,已经完成2015年度上半年部分招聘计划,现我校仍有34个专任教师(专职科研)岗位列入特殊专业技术岗位目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浙江传媒学院2015年度专任教师、专职科研岗位公开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除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招聘信息已明确的事项外,我单位招聘工作具体有关事项和安排如下:

  一、报名和招聘期限

  (一)报名方式:应聘者可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报名。
  (二)报名材料:报名表(样式见附件2);附上近年内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及文献收录和引用证明。

(三)招聘期限:招聘岗位信息在2015年度内有效,但根据我校招聘工作总体部署、用人需求缓急以及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情况,适时组织考试、考核,直至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

(四)信息更新:根据招聘进程,对已落实聘用岗位和剩余岗位信息不定期更新。
  二、选拔方式
  (一)考试招聘:采用面试方式进行,一般为专业答辩或试讲。具体由用人学院(部)根据自身学科发展需要和应聘人员综合能力来确定面试人选,并直接通知应聘者进行组织面试。
  (二)考核招聘:业绩突出、具有正高级职称者,如确实不便参加考试,我校可以考虑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决定是否聘用,具体考核办法由用人部门确定后通知应聘者。
  (三)根据面试、考核成绩由用人学院(部)经党政联席会讨论确定初步拟录用人员并报学校人事处,经学校人事处复审并提交学校党委会审定,最终由学校党委会确定拟录用人员。
  三、体检
拟录用人员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修订后)执行,由学校安排进行,费用由受检者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四、考核

考核采用个人档案审查、走访相关单位、民主测评、个别谈话以及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研究等形式进行,对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情况、思想品德和能力素质进行全面考察。

对应届毕业生的综合业务能力考察,一般包括在用人部门进行2—4周时间的实习考察,具体由用人学院(部)确定是否进行实习考察。

  五、经体检、考核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予以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网站: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和浙江传媒学院人事处网站招聘信息栏。
  六、聘用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根据事业单位相关规定给予工资福利待遇。同时,按《浙江传媒学院人才引进办法》(见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hr.zjicm.edu.cn/)规定享受其它待遇,属于高层次人才的按《浙江传媒学院关于高层次人才引进的若干意见》享受相应待遇。
  七、其他事项说明  

  (一)除我校公告所作的要求以外,其他要求按照《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15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信息》执行(http://www.zjhrss.gov.cn/art/2015/3/11/art_147_68749.html),务必认真阅读。  

  (二)目前浙江传媒学院有两个校区,分别为杭州下沙校区与嘉兴桐乡校区,部分二级学院迁至桐乡校区(具体详见招聘计划表),户口可在两地自由选择落户。  

  (三)应届毕业生一般应在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特殊情况需签订协议另行处理。

  (四)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时如尚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至少必须保证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前,提供该项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五)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1、浙江传媒学院2015年度专任教师、专职科研岗位公开招聘岗位表(更新)

附件2: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二)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998号浙江传媒学院人事处
   邮编:310018
   咨询电话:0571-86876776(人事处陈老师、吴老师)
   电子邮箱:zp@zjicm.edu.cn
   监督电话:86832068(校监察处)


                                                                                      浙江传媒学院人事处

                                                                                           201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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