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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传媒学院从未与马来西亚国际电影学院建立合作关系的声明
来源单位: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       发布时间:2016-11-02      

近日,我校收到马来西亚相关媒体咨询,称当地一艺人培训学校“马来西亚国际电影学院”MIFA ACADEMY SDN BHD)在招生广告中宣称:其与许多国际演艺单包括我校有合作关系,可提供演出机会并安排就业。

我校在此作出严正声明:

1、经我校核查,我校与 “马来西亚国际电影学院”没有接洽过,也未建立过任何形式的合作关系,其在招生广告中宣称的合作关系与承诺纯属捏造;

2、希望广大考生在报名时仔细甄别,以免受骗上当;

3、“马来西亚国际电影学院”的该行为,欺骗了学生及家长,给学校带来负面社会影响,侵犯了学校的合法权益。该培训学校应立即停止该不法行为,我校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声明。

浙江传媒学院

2016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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