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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新旧西藏
来源单位:浙江传媒学院       发布时间:2009-09-01      

  西藏自元代起便被纳入中国版图,是祖国神圣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近代以来西藏地区更是经历了深刻的变化,一幅幅记载着西藏变革的历史画卷生动地呈现在了世人面前。

    一、 旧西藏的封建农奴制度

  在旧西藏,占总人口数95%的农奴和奴隶在三大领主(封建地方政府、寺院上层僧侣和贵族)的奴役下过着非人的生活,他们可以被任意施以各种酷刑甚至被处死,其地位等同于会说话的牲畜。农奴和奴隶主虽然生活于同一片天地,却似来自两个极端的世界。十届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热地在解放前就是农奴,他曾被贵族子弟唤作“男鬼热地”,把不是鬼的人当成鬼便是旧西藏封建农奴制度的写照。而在诉讼审案时,是非对错在尊卑贵贱面前显得无足轻重,在统治阶级制定的法律条文下,农奴和奴隶被剥夺了基本的人生权利。
  这样的局面在1959年至1961年的西藏民主改革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广大农奴彻底摆脱了封建枷锁,那个令他们受尽剥削受尽压迫的旧西藏成了历史永远的注脚,湮没在新时代的滚滚潮流中。

    二、藏传佛教

  藏传佛教始于7世纪中叶,格鲁派是其最大派别,达赖和班禅是格鲁派两大宗教领袖,从历史上看,历世达赖偏重于政权与教务管理,而历世班禅则更注重修习和教法的传播。1652年,清朝顺治皇帝册封进京觐见的五世达赖为“达赖喇嘛”,在得到中央政府的承认后,达赖喇嘛开始了对西藏长达三百年政教合一的统治。
  为了解决藏传佛教的传承问题,噶举派在公元十三世纪首创活佛转世制度,此后其余各教派纷纷效仿。但是当地贵族势力出于自身利益利用各种方式控制、干涉转世灵童的寻找和认定,从而导致多位活佛出自一家的现象。雍正五年,清政府在拉萨设立驻藏大臣衙门,驻藏大臣负责署理西藏政务,监督西藏重大宗教事务,此后大活佛转世灵童的认定需经驻藏大臣上报清政府批准。
  清乾隆五十六年,噶举派红帽系第十世活佛确朱嘉措勾结尼泊尔廓尔喀人入侵西藏,将格鲁派六大寺之一的扎什伦布寺洗劫一空,此举严重损害了名族利益。清廷发兵南下驱逐了廓尔喀人,随后又严惩了确朱嘉措的叛国行径,废止了红帽系活佛转世,该派系自此不复存在。
  为保证西藏地区的长治久安,清政府于次年(即1792年)颁布的《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中确立了金瓶掣签制度,此举革除了活佛转世制度的弊病,得到西藏各阶层的一致拥护。

    三、旧西藏政教合一制度

  从十七世纪中叶到上世纪五十年代,达赖喇嘛作为西藏最高统治者独揽政教大权,据原西藏地方政府官员次旺多吉回忆,西藏境内事务分僧俗两个渠道向达赖喇嘛汇报,达赖过目后认为可行,朱批“妥”,反之则批“否”,任何人不得对达赖批示的公文提出异议。此外,达赖喇嘛在生活上也拥有无与伦比的特权。据十四世达赖的厨师长噶玛曲央回忆,每天各有18名僧俗人员负责达赖的饮食,其中有两人专为达赖提供新鲜酸奶,不论达赖是否需要必须天天供应,不得间断。
  在旧西藏,与达赖的优越生活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农奴们困苦不堪的生存处境。在达赖喇嘛家族的庄园色新村,部分村民由于不堪压迫而集体逃亡,庄园主随即通知周边各县,一经抓住逃跑的农奴便可将他们直接处死,因为在旧西藏的法律中农奴的性命只值一根稻草。
  1959年3月,国务院命令解散西藏地方政府,达赖喇嘛统治的政教合一封建农奴制度土崩瓦解,西藏百万农奴获得新生,他们焚烧了叛逃领主的地契并且领到了属于自己的土地证,西藏历史从此翻开了崭新的一页。
  西藏民主改革也触及了以十四世达赖为首的封建特权阶级的既得利益,他们为恢复政教合一的统治秩序,不惜以分裂祖国为代价,拒不承认西藏五十年来所取得的成就,同时对中央政府在西藏实行的政策横加指责,然而这种凭空捏造的言论势必不会得到广大人民的响应。2009年2月18日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一致通过修订后的章程,该章程规定僧人必须“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人民根本利益;自觉做到不参与分裂祖国的活动,不参加非法游行示威等扰乱社会秩序的活动”。今年两会期间,四川省原政协副主席,藏族代表阿称表示,绝大多数的藏民拥护党的政策,这绝不是冠冕堂皇的官方宣传,而是因为中国几十年来的发展确实从根本上改善了藏民的生活,而藏民的宗教信仰也得到了充分的尊重。日本学者田岛英一也于近期撰文指出,达赖对于西藏现行政策的指责根本不符合实际情况。
  事实胜于雄辩,达赖打着为西藏争取自由的旗号,实则是为了恢复自身在旧西藏时期的统治地位,而达赖喇嘛种种自相矛盾的言行也使其本质昭然若揭,历史是向前发展的,达赖集团企图分裂祖国的阴谋必然不会得逞。(作者:姜汉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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