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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举办学生干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培训会
来源单位:团委       发布时间:2016-09-21      

       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引导全校师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维护校园平安和谐稳定。9月20日下午,我校学生干部大会在下沙校区L楼学生活动中心举行。浙江省委610办公室综合处处长潘利民以“树立正确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为主题为我校团学干部现场授课。校团委副书记袁蕾、各二级学院分团委书记、全体校级团学组织学生干部、二级学院学生代表现场参加培训大会。
       此次培训重点围绕当前大学生宗教信仰基本状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思想政治教育对策措施进行探讨,并结合当前社会热点,深入分析宗教和邪教的区别,深刻剖析非法宗教活动的表现、危害、特征和产生原因,提出要加强教育、引导和规范工作,积极开展各类活动,引导当代大学生树立正确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

       培训中,潘利民处长首先指出,马克思主义无神论也属于科学无神论范畴,是科学无神论的高级形式。中国共产党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的宗教观,对加强无神论的研究的态度和宣传教育的精神,也始终是明确的、不动摇的,这与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并不矛盾。他强调,高校是培养人才的重要阵地,大学阶段是学生确立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关键时期,在大学生中开展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有效抵御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校园进行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积极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问题,澄清一些关于宗教问题的模糊认识与错误看法,已成为当前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高等院校应坚持用主旋律占领主阵地,在广大师生中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把唯物论、无神论教育和党的宗教政策纳入课堂教育之中,宣传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效抵御和防范利用宗教向校园渗透。在讲解过程中,潘处长深入浅出,旁征博引,用现实中的生动事例引导在座同学更好的理解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校团委副书记袁蕾作总结讲话。她指出,学生干部应“有所为,有所不为”,明辨是非,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导下树立正确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她对全体学生干部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是非观,知荣辱,明善恶,勇担社会责任,做一名符合时代要求的大学生;二是要坚持公正处事,和谐共事,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要胸怀宽广,形成共同进步的合力;三是要拓展驾驭全局的视野和能力,脚踏实地做事情,站高台阶看问题,具备一个优秀学生干部所应有的能力;四是要正确处理学习和工作的关系,让工作更有底气,让发展更有后劲,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榜样示范作用。
      培训大会在全场热烈的掌声中顺利结束。本次活动的顺利举办,对于普及宗教知识,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促进大学生树立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起到了积极作用,进一步提高了学生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问题的能力,有效防范和抵制邪教入侵,为构建和谐校园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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