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奖学金
奖学金研究生分为两类,一类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另一类为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标准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注:同一年度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校优秀奖学金者,奖金就高发放。
基本标准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专业技能精湛,发展潜力突出。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申请资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申请资格:
(1)在读期间有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者;
(2)在校期间违反校规校纪受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者;
(3)出现论文抄袭、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4)有课程成绩不合格者;
(5)延期毕业或休学期间的研究生。
名额分配
学校根据当年度财政部、教育部下达的名额,根据实际情况按比例分配至相关学院。如学院当年研究生人数少于分配比例,具体名额由校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在全校范围内进行统一调配。
评审程序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评审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本人应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同时填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二级学院评审委员会在限额内按1:1.5比例进行初审,初审后将推荐名单在本学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3.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在2个工作日内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学院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在2个工作日内研究并予以答复。
2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奖励标准
优秀奖学金分一等奖学金和二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每生2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1500元。
各方向设奖名额
一等奖:广播电视新闻学1人,新媒体传播1人,新闻与媒体管理1人,广播电视播音主持1人;
二等奖:一等奖:广播电视新闻学3人,新媒体传播2人,新闻与媒体管理2人,广播电视播音主持1人。
注:同一年度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校优秀奖学金者,奖金就高发放。
基本条件
1.评定优秀奖学金基本的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努力学习政治理论;(2)在专业学习和科学研究中成绩突出,主要学位课程成绩平均分在80分以上,选修课程考试(考查)成绩70分以上;在校期间以第二作者身份以上在CSSCI期刊公开表论文或作为主要研究者参与科研项目获奖的优先考虑。(3)在社会实践中有突出成绩;(4)在兼助教、助研、助管工作中做出优秀成绩;(5)在校、院研究生会工作中做出优秀成绩;(6)独立完成作品或主要参与作品在省级频道播出;(7)在其他方面有突出成绩。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无优秀奖学金申请资格:(1)凡在本学年中受到各种处分及校、院(系、所)通报批评者;(2)凡一学年中学习课程考试考查中一门课程不及格者;(3)有破坏环境卫生、浪费水电及违章使用电器行为,受到宿舍管理部门通报批评者。
申报对象
取得正式学籍并已注册的2013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评审程序
(一)研究生根据申报条件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同时提交《浙江传媒学院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支撑材料。
(二)二级学院评定小组对研究生本人提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初评,并在学院公示初评结果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校研究生处。
(三)研究生处对候选人进行再次审核,报校长办公会或校奖学金评定小组审议后确定获奖名单。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美工/周文颖 编辑/周文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