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种起源》这一本书在一定程度上拓宽了我对生命领域的眼界,让我对生物的存在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达尔文的核心理论是“自然选择”,也就是“适者生存”,这句话要说简单也简单,要说复杂也确实容易让人产生误解。《道德的动物》中对“自然选择”有一个诠释我觉得恰到好处,书中说:“自然选择就是如果一个物种中个体之间存在遗传性状的变异,且某些性状比另一些更有利于生存和繁殖,那么,前者就会在群体中明显地扩散开来,结果显然是物种中遗传性状的总体表现发生了变化。”达尔文就是利用这一模型,对生物世界的各种现象展开了解释。达尔文在书中描写了生物物种由简单到复杂,由单一到繁多这样一个演变过程。
此书大概是19世纪最具争议的著作,其中的大多数观点为当今科学界普遍接受。达尔文使用自己在1830年代环球考察中积累的资料,试图证明物种的演化是通过自然选择和人工选择的方式实现的。但与此同时,达尔文依旧得出“上帝是生命起源”的结论,他认为最原始的生命是靠吹一口气而来的,然后上帝用“适者生存”的方式让生命得到进化。达尔文之所以会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是源自内心的信仰还是不得已而为之,我们无从知晓。
《物种起源》大致可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描述事实,包括生物在家养及自然状态下的变异;第二部分是阐述达尔文的生存斗争、适者生存、变异法则等主要观点;第三部分则涵盖了其学说所存在的争议以及达尔文自己针对争议的辩驳。
随着时间流逝,对《物种起源》的质疑声越来越多,其中一些观点不断经受后来人的考验。就我而言,我认为它无法解释为什么现在很多生物没有继续进化,比如为什么青蛙进化成爬行动物,这一物种的进化体征差异如此之大,但过程现在人们无法看到;再比如为什么人类就进化不出四只手,而爬行动物甚至能进化成飞鸟?这一切都需要科学的不断探索给出答案。《物种起源》作为专业性书籍,作为普通读者的我们也许接受起来会比较困难,一开始我阅读时常会停滞,主要是因为这篇《物种起源》泛读是繁体字,读起来不是很顺利。但后来当我静下心来,仔细思考书中话语的意义,结合真实的世界,会发现这本书中有无穷的乐趣。
从整体来看,达尔文的科学态度是严谨的。达尔文的观点并非是他凭空想象的,而是建立在对“小猎犬号”收集到的标本的分析以及他多年对家养动物及自然生物的细致观察上。《物种起源》中,最为人熟知的观点是“人是由猴子变的”,但实际上达尔文在书中很少提到猴子,反而易于观察、变种颇多的鸽子才是书中的主角,其所有观点,都建立在相应实例之上。
科学是螺旋发展的。不存在完美的科学理论,甚至现在很多科学都是一种假想,一种假设,等待人们去验证,或者去推翻。因此,当若干年后我们假如发现了《物种起源》的瑕疵,也不该太过激的批评,我们应该容许科学中有不完美的存在,就比如“上帝到底是否存在”这一观点当今任何科学都无法给出使人完全信服的解释。达尔文也从未宣称过《物种起源》永远伟大正确。
科学也是中立的。纳粹曾经用“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为借口,打响二战,屠杀犹太人,但这是进化论的错吗?如果进化论有错,那发明枪的那个人就应该千刀万剐。科学是中立的,它并不会思考它的存在会给社会造成多大的影响,它的存在只是因为它本就存在于此,仅此而已。
《物种起源》里专门有一章讲述“对自然选择学说的各种异议”,这是达尔文对各种质疑的回应,其中有一些回答逻辑上没有任何问题,但我们不得不承认,想要“证实”很难,“证伪”亦是如此。我认为,这也许是进化论的问题,但同时也是进化论对人类世界观的巨大贡献。坚定对偶然的肯定,保持对复杂现象的敬畏,就是我们对自身理解力局限认识的突破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