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纽约是一座极其冷漠的城市,它的温度早已在人来人往的喧嚣中消耗殆尽,主人公崔维斯也不例外,身为越南战争的大兵,再回到故乡后,故乡早已变他乡,一切都是那么陌生和疏离。
导演马丁•斯科塞斯用迷幻的镜头语言表现了一个小人物迷惑、反叛的内心,实际上这也是导演通过底层人物的视角,表现出六七十年代美国动荡的政治局面,折射出新一代青年精神世界的茫然与灰暗。
一.人与人之间心理距离的疏远
混乱不安的政治局面,必然影响了广大群众精神世界的坍塌与空虚,就像崔维斯兼职出租车司机的理由:每天工作12小时仍觉得无聊。每当夜幕降临,崔维斯就通过车窗观察外面形形色色的人与事。导演运用主观镜头进行拍摄时,总是用车窗代替景框,无意中就把崔维斯和外面的世界分隔开,两者虽然近在咫尺,却没有丝毫感情上的碰撞。
导演巧妙地运用了景框,表达了六七十年代,美国年轻一代内心距离的疏远感,还有游离在社会外的无力感,难怪崔维斯一直给观众寂寞如影随形的感觉。崔维斯与贝西第一次吃饭的构图也值得推敲,两人沿菱形桌子的两边儿坐正好平分画面,正中间窗户的窗框将两人隔开,暗示二人最终无法走到一起,影片中还有大量空镜头拍出了灯红酒绿的纽约夜景,社会上到处充斥着黑帮、吸毒者、妓女,人们如同行尸走肉,放荡而又颓废地生活着。导演对社会环境的描写足够真实,因此人们的精神废墟也足够令人震撼。
二.有不满就有反抗
如果说电影的前半部分为社会环境的描写下足了笔墨,那么电影的后半部分就是个人情感的全面爆发。经历了失恋的痛苦后崔维斯更加迷茫与孤独,直接促使他产生刺杀帕兰汀的想法。这是他证明自己和对黑暗社会的反抗。这种对抗社会的不满情绪在影片的后半部分一直积累,在这过程中枪支出现的频率极高,崔维斯几乎随身携带,此时的他再也无法直视眼前的一切,内心的不甘与厌恶使他决定对抗。
导演运用如此意象化的符号来表明崔维斯的转变。这把枪击击杀抢劫犯,还被赋予了对抗社会邪恶污秽的力量,这种力量可以改变命运,可以拯救身处黑暗的艾瑞斯,也可以惩治无耻混蛋心理变态者的恶行,当崔维斯决定救助艾瑞斯脱离淫窝,也是崔维斯反抗的第一步实际行动。他还将自己打扮成朋克样式。这足以说明他内心叛逆情绪高涨。
全片洋溢着崔维斯对于理想世界的追求,充满理想主义气息,也象征着那个年代人们内心的迷惘,这种信念促使他在刺杀帕兰汀失败后将怒气发泄到皮条客身上,孤身一人血洗红灯区,满地的鲜血与尸体宣告他的成功,崔维斯也从一个平凡迷茫的司机变成公众英雄。当再一次面对贝西,崔维斯的内心再也没有波澜,他明白,与世人一样的贝西无法充实自己空虚脆弱的灵魂。导演通过一前一后对比,展现了崔维斯心理变化的过程,精准把握现代人孤独无助的心理状况,寓于一个个激烈的矛盾冲突中。
影片还隐晦地表达了“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的激进思想,无时无刻传达给观众在不满中反抗的情绪。最为重要的是影片聚集小人物的视角,通过社会上最为普通的一份子,映射出整个社会病态的思想,它将早已缺失的反抗精神,通过理想主义的方式呈现在大众面前,让处在大社会环境下的我们,去追寻个人存在于社会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