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日《名侦探柯南》在内地上映,掀起了一场不小的观影热潮,影片热度上升的同时又刮起了一阵盗摄风。电影上映两日,网络上遍及关乎电影内容的盗摄照片和盗摄视频,甚至有人利用盗摄视频盈利,将视频通过“微信—百度网盘”的方式交易。那么究竟什么样的行为被称为“屏摄”?影院“屏摄”会带来怎样的影响?我们又应该如何对待影院“屏摄”行为呢?
认清“屏摄”危害,非常重要
电影屏摄是指包括拍照、录音、录像在内的影院盗摄行为。人们普遍对于盗版录像具有侵权意识,而认为只是拍照并不涉及侵权,但是影院有规定———当电影龙标亮起,就不可以对影片进行任何内容、任何意义上的拍摄。
许多国家和地区对于屏摄这种不良行为进行了立法,例如韩国《知识产权保护法》相关规定,若偷偷拍摄正在院线上映的电影画面,并将其上传至社交媒体或公众场合,将被追究民事和刑事责任。中国香港也有类似规定,香港禁止民众在放映室内进行拍摄和录影,否则可能面临罚款及监禁。在内地,虽然没有关于“屏摄”行为明确具体的惩处规定,但2017年颁布的《电影产业促进法》中指出: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中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发现录音录像者,电影院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其删除;对拒不听从的,有权要求其离场。因此“屏摄”是一种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人们应向屏摄说“不”,尊重、保护他人的知识成果。
提高知识产权意识,任重道远
既然明知是不妥当的行为,但为什么还是有人屏摄?规则意识的单薄,对屏摄背后涉及的文化侵权问题、文化盗版问题的认识的不到位是屏摄一直得不到良好改善重要原因。
多数群众对屏摄行为缺乏正确的认识,很多人认为自己只是在记录生活、分享生活、向朋友宣传电影,没有意识到这种行为是错误的。而如果将屏摄的内容公开发布到社交媒体平台上,这就触及了知识产权侵权的问题。许多影视行业工作者表示,屏摄行为不仅严重影响了电影票房、口碑等数据,也是对影视创作者的不尊重与利益侵害。甚至还有不少违法分子在电影刚上映时便录制好枪版视频,并将其售卖从而牟利,这种行为极大地损害了电影工作者和制片公司的权益,不利于树立支持正版作品的风气,也会影响整个电影行业的发展。
杜绝屏摄,道阻且长
要真正地杜绝屏摄现象的发生,还需要各方的努力。就影院而言,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根据法律规定中“针对盗摄盗录者可以当场制止,对于情况严重者,有权要求其离场”的具体条例,在问题最多的“前线”严加监管。
就观众而言,自觉是最好的办法。相比被外部力量逼迫就范而言,发自内心地约束自己、尊重影片才是更合理、也更有效的方法。不然就始终是一个追一个逃的猫鼠游戏而已,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屏摄的存在,是目前国内观影市场不成熟的一种体现。只有当观众逐渐培养起“屏摄很容易打扰到别人,屏摄这个行为本身也不是很有必要”的意识的时候,才能培养起北大中文系教授戴锦华老师所提过的、对同一场观众“独自观影”的尊重;只有当相关法律法规条款不断完善,执法机关加强影院屏摄行为监管力度的时候,观众们的屏摄行为才能得到法与道德上双重的管控,才能打造更加良好的影院环境、带给观影者更好的观影体验。
未来,当不屏摄成为一种默认的观影文化时,电影产业的面貌也会更加富有生机。而观影若形成行为规范,或许也将在某种程度上推动国内市场的下一个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