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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袭是病,要治
来源单位:全媒体实验创新中心(研创中心)       发布时间:2021-01-02      

2020年12月21日深夜,以余飞、宋方金为代表的111名导演、制片人、编剧等影视从业者通过微博发布了一张联名的致媒体公开信《抄袭剽窃者不应成为榜样》,呼吁抵制此前已被法院判决剽窃他人作品的于正和郭敬明。

发起人之一宋方金在媒体采访中表示,这些影视从业者经常在私下聊天时谈到这个话题,认为网络平台将郭敬明和于正奉为导师和偶像是不合适的,“这样对那些辛勤工作的、认真的原创者是不公平的”。讨论持续了很久,但各个从业者群里呼吁发起签名,只用了几天时间。而联名抵制信发布至今,郭敬明终于做出了道歉。

联名抵制从何而来?

2014年,编剧琼瑶举报于正热播新剧《宫锁连城》(简称:《宫3》)抄袭自己1993年作品《梅花烙》,并将于正诉诸法庭。在中国电影文学协会副会长汪海林担任文学助理协助律师及刘毅等专业编剧、业内人士的帮助下,于正败诉,并且赔了五百万,还需要公开道歉,当年人民日报点评这件事,还给于正冠上了“文贼”的称号。

于正赔偿了琼瑶五百万,但是从该案件法院判决至今,他始终拒绝道歉。于正受抄袭风波影响时并没有由此懊悔,相反他还理直气壮地回答,表示自己仅仅只是借鉴了琼瑶的作品,并没有有任何的抄袭。

2006年,郭敬明因小说《梦里花落知多少》抄袭庄羽2002年创作的作品《圈里圈外》,而被告上法庭,最终郭敬明败诉,需要赔偿庄羽20万元并公开道歉。但在抄袭事件第二年,他就进入了中国作协,成为了其中最年轻的成员。

在于正、郭敬明被爆出被法院判决剽窃他人作品之后,二人的职业生业非但没有受到打击和影响,反而一路高升,在资本和流量上占据了中国影视行业的重要地位,近期郭敬明的电影《冷血狂宴》、《如果声音不记得》、《晴雅集》都取得不错的票房。《如果声音不记得》更是超3亿,一度成为票房冠军。不可否认,他们的作品流量与话题度都不缺。他们甚至在热播的综艺节目中担任导师和评委,偷盗者化身为传道者,不间断地进行话题炒作,引发关注和热议,被资本和平台追捧。

抄袭者何以得势?

对于平台而言,他们追求的就是市场和流量,于正和郭敬明最不缺的就是争议与话题度。节目上与和导师的争吵、对演员的犀利点评,每一条都能轻易挂上热搜。且当观众在质疑在讨论于正、郭敬明凭什么可以坐上导师席位时,平台就赢了。谁是真正的创作者,他们并不在意。

对于抄袭者而言,在这陷入利益漩涡的纷杂时代,现实让他们弯下了文人的傲骨。影视剧行业长期追求“短平快”, 即用最短的周期、最低的成本,获取最高的收益。于是乎,他们为了赚钱,为了赚快钱,为了赚大钱,走上了抄袭这条低成本高效益的道路,火速东拼西凑,融梗,借鉴、模仿、洗稿、盗图。

即使被发现抄袭,道歉或删文或赔钱,雷声大雨点小,没有让抄袭者伤筋动骨,反而助长了他们的名气。

法律维权道阻且长

首先,抄袭行为的界定十分困难。目前网络文学范围内常见的抄袭情况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一、语句上的一致性:大段简单复制粘贴,这较为容易判定;二、语意上的一致性,中译中,即修改结构顺序与修辞手法等高吻合度再现另一部作品的内容; 三、情节上的一致性:如抄梗,洗稿,即对故事独创的情节桥段或者精细的设定进行抄袭,这种隐晦的“高级抄袭”很难进行法律判定。根据“思想与表达二分法”的原则,作品中表达的抽象思想不受到法律的保护,法律只保护思想的具体表达形式。所以这举证难度较大,难以有直接有力的证据证明抄袭者并非巧合地“撞脑洞”。

《锦绣未央》(右)与《身历六帝宠不衰》调色盘片段。

其次,成本高收益少。“做了大量的工作,非常复杂、非常麻烦,即使最后有赔偿,但维权成本还是非常高。”作为鉴定抄袭领域的资深人士余飞表示。《锦绣未央》花费了3年时间对比,有60位编剧、9位律师以及近百名志愿者参与,最终才认定侵权成立。而这边《锦绣未央》大火,播放量达到190亿;但这边是漫长维权,原创作者仅获赔13.65万。郭敬明的小说《梦里花落知多少》剽窃作家庄羽作品《圈里圈外》,法律判定赔偿庄羽经济损失20万元,追赔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而在此之前,《梦里花落知多少》销量已有一百余万册,版税收入超两百万元。且案件需要反复对比文本细节,从诉讼到结案耗时较长,例如作家匪我思存状告《甄嬛传》原著小说抄袭的案件至今没有结案。

抵制抄袭责在众人

此次的联名抵制,是一次原创者对抄袭者的反击。但网上也有不一样的声音:抵制名单中,也有《甄嬛传》、《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等“抄袭剧”的编剧出现。这些作品的原著都,但当小说被改编之后,情况就复杂了起来。此前,玖月晞的《少年的你,如此美丽》被改编为电影,这部影片获得众多奖项后,将“代表香港角逐奥斯卡”受到了很多的质疑和嘲讽。一部电影或电视剧的构成,除了基础的剧本之外,还有演员、导演等众多因素。有的人认为电视剧应和原著分开看,但当一本抄袭的小说被改编之后,作者从中获得的利益却是实打实的:名声、财富、关注度。而在抄袭者有了更大的关注度后,他的粉丝开始“洗白”,从而形成恶性循环。不得不说,这样一条“改编”的产业链,它的开始就是错误的。

其实,于正、郭敬明的剧是观众看的,书是观众买的,争议是观众引起的,流量是观众制造的,把他们如今的高位是观众一步步推上去的。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市场由观众需求决定,如果能够形成反抄袭的社会共识,抵制存在抄袭的作品,那么“文贼”的生存空间就会经历最大限度的挤压,继而倒逼“文贼”进行真正的属于自己的创作。马丁·路德·金曾说:“最大的悲剧不是好人的沉默,而是坏人的嚣张。”当抄袭大行其道,“文贼”耀武扬威之时,没有一个沉默者能够保证自己不是下一个受害者。所以,反抄袭的意识需要人人皆有。

相信时间会淘洗出真正的优秀的良心的属于创作者的作品,法律会完善,人会炼就火眼金睛,行业会良性发展,公道迟早会来,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不要让恶币驱逐良币,不要让真正的创作者失去继续潜心创作的勇气和底气,而让理想之光照进现实,让反抄袭的星星之火燎原九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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