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报道,山里大叔挖出巨型人形树根,买家以5000元购买,事后,某台湾商人识别出这是葛根,并称这种巨型葛根售价应该超过200万。大叔心里虽然焦虑,但是也说服了自己不去纠结这桩不划算的卖买。
在这件事上,大叔虽然错失了得到200万的机会,让人惋惜,但是也正是不划算的买卖体现了一定的契约精神。很显然,如果大叔反悔,法律定不会认为他是合理的,这样对双方和社会资源都会带来精力或财力方面的损耗,对社会规则也会造成破坏。
我们现在处于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在经济欲望不断膨胀的时候,法制是维系社会稳定的必要手段。而遵守契约精神则是维护法制的体现。在过去很多时候,民众常处于想要得到好处而不愿面临其风险或承担其可能性损失的矛盾里,这是人性的一种不合理的贪欲。所以时常出现“民众疯狂炒房,而一出现赔损时,就选择聚众闹事,以不合理甚至暴力手段进行反抗”等行为,其实质就是“对自己的带来损失的炒房等经济交易行为进行反悔”。而现在法制观念日益走进群众心里,明白了买卖交易从法律上属于两个人的自愿且合法的行为,因此不能由任意一方单独决定反悔。
契约精神坚守的背后虽然往往是一方承担利益损失,但实际上当人们去进行交易时就已经体现了当时情境下的相等价值。而事后进行懊悔的应该是当时自己的判断和决定,而不应该是交易本身,因此坚守契约精神不仅是在道德和法律的一种坚守,也是对人在面对自己错误时是否理性的考验。
总而言之,大叔的契约精神值得我们身处法治社会的每个公民学习。愿意承担交易的利益损失或风险的人坚守了契约精神,社会的平稳和公平需要法制,需要坚守契约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