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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自由,更谈责任
来源单位:浙江传媒学院       发布时间:2013-06-20      
今年5月30日,湖南大学爆出一规定:周一至周五无论有课与否,早上8点到晚上11点不能在寝室无故逗留,被抓2次后即请家长,并处以留校察看处分。
“想学习的,你把他绑寝室他也要上自习;不想学习的,你把他弄出去,他也要撒野。”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袁欢如此认为。的确,无论管理多么严格,大多数学生还是身在曹营心在汉。即使真正离开了寝室,或许也只是在自习室进行补眠。这样不仅没有达到督促学生学习的目的,反而弄巧成拙,让原本已经紧张的自习室资源被白白浪费。最后只能造成不想学习的学生怨声载道,真正想学习的学生却无处“安身”的局面。
大学是学校与社会的过渡,同时大多数大学生已经是成人,有决定自己行为的自由。但是,我们谈自由,更要谈责任。
学校如此严苛的制度,并不能真正培养出一个敢于承担责任的大学生。动辄请家长、进行处分的管理方式,虽然有极强的威慑作用,但却不利于大学生养成独立人格。对于大学生而言,最重要的不仅仅是掌握科学知识,更重要的是在生活中学会自律,学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或许正因为在初高中阶段管教过严,沉溺于网络世界的大学生才没有意识到,自己现在的行为正是对未来的不负责任。
同样地,大学生也应当对自己的行为有所自觉。美国斯坦福大学心理学教授沃尔特?米歇尔研究表明,有延迟满足能力的人,能够在没有外界监督的情况下适当地控制、调节自己的行为,抑制冲动与诱惑,坚持不懈地保证目标的实现。这说明,大学生只有培养了延迟满足能力,才有能力完成目标,承担责任,经受社会的考验。
事实证明,过严的管制有时反而激起了大学生的逆反心理,让学生忽视了这个规定本身的良好愿望,即督促大学生认真学习。学生仅仅关注到了“不自由”的一面。殊不知自由不仅意味着权利,更意味着责任。萨特认为,既然人类是自由的,那么他们就是应负责任的,不仅对他们所选择的生活方式负责,还要对他们生活在其中的世界负责。当代大学生大多数在家庭的温室与学校的规章中长大,他们往往在行动之前高估了自己的能力,从而酿成了一些不可挽回的后果。
这一切仿佛是一个恶性循环,而走出这个怪圈,需要学校与学生共同的努力。(先锋通讯社评论员/刘宁瑶 责编/孔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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