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高举言论自由旗帜,他们抵制网络威胁,他们便是反网络暴力联盟的成员——网络“盾士”,保护网络环境的战士。他们始终坚持与暴力事件作斗争,希望让网络真正成为一处知识高地。
随着社会信息的迅速传播,没有条条框框束缚的网络虚拟世界越来越受到人们追捧,然而,网络暴力事件也相继发生着,甚至不仅仅局限于网络虚拟世界中,而延伸和投射到了现实生活中。
“道德绑架”与“人肉搜索”是网络暴力最常见的两种形式。前段时间的“马云逼捐”事件和“范玮琪阅兵日晒娃”事件,便将网民的跟风心理暴露无疑,网民的公开“施暴”将他们一步步推上风口浪尖。
“看客心理”要不得
鲁迅从日本学医归来后发现,一些中国人在面对同胞遭杀戮的惨状时,没有一丝悲伤,反而笑嘻嘻地如看热闹一般。他在《阿Q正传》的前文里写到,阿Q从城里回来向别人大谈其杀革命党的见闻,嘴里还津津乐道着“杀头,好看!好看!”如今,数以百万计的看客从刑场转向论坛,网络暴力的土壤由此滋生。
佛洛依德将窥探的欲望归因于人生来具有的成长、保护和泄欲的需要。由于一些原因,有些人对事物有一种近乎偏执的窥探欲,甚至有一种刨根问底、歇斯底里的“变态”心理。在互联网这个巨大的舞台上,“看”便成了人们最常做的动作。
长春建筑学院的一项社会调查显示,大学生是网络舆论最主要的参与者,他们认为在网络上自由发表言论的权利需要被尊重。但人总是摆脱不了“凑热闹”的劣根性,有一部分人爱以旁观者的身份自居,以看戏的姿态看待事件,以”俯看众生“的态度讽刺、怜悯弱者以此获得快感,而不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他们更看重事件的离奇性,事件越离奇,他们便越有兴趣参与议论。这使得部分大学生习惯于在不深入了解事件真相的情况下,便在网络上随意发布不成熟的言论。
简单的评论之外,网络暴力也会从线上转移到线下。“7.22文登事件”和“人肉搜索第一案”这两个案例,便是由于言语不和和立场不同,而发生的流血冲突事件,其结果已然触犯了刑法。
每一个人看待事情的角度、程度不同都会造成他们对事件认识的偏差,而也正是这些出于个人立场的“感性”因子,让网络暴力事件愈演愈烈。
“人肉搜索”是一把双刃剑
人肉搜索是以互联网为媒介,通过对搜索引擎所提供信息逐个辨别真伪和匿名知情人提供数据的方式搜集信息,以查找人物或者事件真相的群众运动。
在道德层面上,“人肉搜索”一词更多表示贬义,人们在网络上挖掘、公布个人隐私,使被公布人面临人身安全的威胁,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社会秩序的混乱。当“人肉搜索”之风盛行,网络暴力事件得到了媒体的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开始重视网络整顿。
中国“人肉搜索第一案”,由一位因怀疑丈夫出轨而自杀的妻子引出,她在博客中控诉自己的丈夫王菲,得到了网友的声援。在其自杀后,王菲受到了频繁的恐吓、骚扰、谩骂,他的房门前被泼了油漆,上头写满了声讨的标语,甚至连他的父母也受到了骚扰。最后,王菲将大旗网、天涯网、北飞的候鸟三家网站起诉至法院,索赔工资损失7.5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6万元及公证费用2050元。至此,“人肉搜索”和“网络暴力”首次被推向司法领域。
其实,人们应该谴责的是恶性暴力事件,而良性的“人肉搜索”实际是科技的一大进步。“人肉搜索”引擎如果发挥出舆论监督的作用,可以提高搜索效率,解决违法事件,防止一些惟恐天下不乱的网民肆意发布虚假消息,对案件处理和维护秩序来说无疑是一种无形的助力。
和网络暴力say“NO”
网络暴力持续泛滥,背后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国家对公民隐私的保护力度不够。网络有其匿名性质,而国内也尚未形成有关网络规范的相关法律,部分网民因此在网上“为所欲为”,随意地发布具有侮辱性和煽动性的文字。
网络暴力常常是现实社会在网络空间里的折射。如果我们不能及时、有效地发现、制止网络暴力,它甚至可能向现实社会延伸。在内容爆炸的年代,网络暴力几乎无法杜绝,很多网民其实已沦为极端自由主义的牺牲品。
减少网络暴力的发生,需要网民自觉恪守道德准则,也需要网络监察人员的恪尽职守。同时,作为大学生,我们都应该遏制自己内心的暴力言语因子,压制自己的暴力情绪。不做暴民,不做冷血型看客,不向他人传播人人自危的恐慌,回归事件真相,理性地看待每一件事,只有对事情有深入透彻的了解后,才能真正做到有价值、有思想地发声。
做一个网络“盾士”,而不要做网络暴力机器上的一个螺丝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