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江西南昌希望语言康复训练中心被曝虐待聋哑儿童,院长言传身教如何“打孩子”,多名老师抽孩子耳光或拿木棍打人,称“为了让他发音哭出来。”更威胁孩子吃屎。在爆料视频中,该中心日托一月需1800元学费,学生伙食却是粉条配米饭,多人共用牙刷、毛巾等卫生用品。
4月24日,院长对报到做出回复:“这只是个别现象,个别教师情绪失控才犯下错误,院方也正在整改安装摄像头”。同时,院长认为院方也是受害者:“暗访记者待了十多天,爱心温暖画面不拍,专门挑那些刺眼的博眼球。”
看完这篇报道,愤怒成为了我全部的情感类,让我想起观看韩国的影片《熔炉》时的激愤。实在不能想象,纯真的孩子每天都生活在怎样的环境下。更不能理解,康复训练中心院长是抱着怎样的心态做出这样苍白的辩驳。院长称暗访记者“别有用心”,可是在我看来院方被爆料也只能用合情合理来形容。记者暗访不过十天,就已经拍摄到了不止一次对孩子的打骂威胁,在与不同老师的对话中也可得知,这种情况已经成为常态,甚至部分老师把这种行为看作是为了孩子好,对孩子的“打骂之道”更是侃侃而谈。从种种现象来看,虐待儿童在康复训练中心绝不像院长所说的是个别老师在情绪失控的情况下出现的个别现象。
其实,近几年来虐童事件屡见不鲜,浙江温岭蓝孔雀幼儿园,女幼师揪幼童双耳离地20厘米,将幼童扔进垃圾桶内;太原市蓝天蒙特梭利幼儿园,教师半小时内打了孩子70次耳光;山东潍坊昌乐县城关街道中心幼儿园,老师让全班29个孩子轮流打女童;上海杨浦区格林双阳幼儿园:女童下体被老师塞入芸豆。学校本该是孕育孩子的温床,怎会成为如地狱般的熔炉?又为什么这些事件屡现报端却没有很好地被治理?这都是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
首先,无论是普通幼儿园还是康复中心都需要被监督。根据后续报道,该康复训练中心还是具备相应的办学资质的,在过去中心还受到过表彰。但在爆料视频中,康复训练中心显得非常不规范,例如院长弟媳在中心教孩子辱骂对方;政府给予孩子每年1万2的补贴,中心的孩子却依旧在共用毛巾、牙刷等卫生用品。这些情况的出现都应该对院方追究责任,并在以后对院方进行适当监督。
其次,残障儿童的教育工作也相对辛苦,教师没有良好的待遇,然而根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显示,中国目前0—6岁的残疾儿童约167.8万人,每年新增残疾儿童19.9万人,显然地,当前针对残障儿童的教育师资严重匮乏,不少机构只能聘用无资质的教师,也就无法保证教师素质。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我国法律并没有针对“虐童”这一情况的立法,而“虐待罪”指虐待家庭成员,幼儿不属康复中心教师家庭成员,无法以此罪立案;至于“故意伤害罪”,只有受害人伤势达到轻伤以上结果,才符合立案标准。针对幼儿受伤害事件,地方教育部门和教育机构,往往都希望息事宁人,内部处理,只有在舆论的呼吁下才会不得已由警方介入调查。这反映教育部门、学校依法治教意识的缺乏。在后续采访中,南昌市残联康复处处长也说,类似机构难以一下子进行惩处,机构一旦关闭重整,孩子就无处安置。地方教育部门表示要对教师开展师德教育,这可能起不到多大作用,因为从本质上说,这些事件是法律问题,而不只是道德问题,教师连底线的法律都不遵守,高谈师德也无益于改变现状。
这一社会问题的解决也许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可是孩子们绝不应该活在熔炉之中,我们更应该为打破这一熔炉而做出努力。希望每一个孩子都能被温柔以待,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