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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学习会
来源单位:图书馆       发布时间:2024-05-21      

5月17日下午,图书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学习会,邀请廉政讲师团开展专题授课,并结合书记专题党课,引导广大党员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首先,浙江传媒学院廉政讲师团程晨老师带来“心中有戒 知行知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增或修改的重点条文解读”。

程老师从不当言论、弄虚作假、招生考试、生活作风和宗教迷信五个方面开展政治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五十三条提到: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合、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该条例对党员们的言行提出了新要求,“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程老师说,在互联网飞速发展的当下,党员们一定要做好自我约束。

2016年4月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曾明确指出:“共产党员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严守党章规定,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为了让图书馆党员们更好地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程老师列举了很多案例,为大家敲响了警钟,程老师告诫大家:“身为高校老师,一定要做到知法懂法、心生敬畏、谨言慎行。”

随后,图书馆馆长、直属党支部书记徐凤兰以“学好用好条例,持续正风肃纪”为题,给全体党员们上了一堂专题党课。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党中央要求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坚持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抓好以案促学、以训助学,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

最后,党员们纷纷表示在这次会议中学到了很多,对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了更深的见解和认识,要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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