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王丰等151名学生(名单附后)在校学习时间均已超过规定学习年限,根据《浙江传媒学院关于成人教育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浙传院成【2005】4号)第三十二条第1款相关规定,拟予以退学处理。现学院无法与学生本人取得联系,学生本人见本通告后,应在通告期内及时与我院取得联系,逾期未联系者,该通告视为退学决定的送达。
通告期:2021年10月15日—2021年10月25日
联系人:丰老师,联系电话0571-868767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