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郑怡慧等17名学生(名单附后)休学期已满,但未按时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根据《浙江传媒学院关于成人教育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浙传院成【2005】4号)第三十二条第2款相关规定,拟作退学处理。现学院无法与学生本人取得联系,学生本人见本通告后,应在通告期内与我院取得联系,逾期未联系者,该通告视为退学决定的送达。
通告期:2021年10月15日—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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