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深化高校思政课改革创新,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高校组织开展第二届“思政星课堂”——我最喜爱的思政课老师推介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周年主题,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广大高校教师深入挖掘建党百年题材开展思政教育。通过学校推荐、专家评审、师生参与、网络推广等环节,推介宣传一批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 自律严、人格正的优秀思政课教师,推介宣传一批思想性、理论性、亲和力、针对性强的优秀思政课,推动我省高校思政课建设水平继续走在全国前列,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提供强大的思想引领和良好社会氛围。
二、举办单位
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中共浙江省委网信办、浙江省教育厅主办,天目新闻客户端、钱江晚报、浙江共产党员杂志社、浙江电视台教科影视频道承办,“学习强国”浙江学习平台协办。
三、推荐条件
(一)推荐的思政课教师要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按照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要求,旗帜鲜明地传播党的声音、弘扬主流价值。
(二)推荐的思政课教师应遵循教育规律开展教学活动, 推动思政课改革创新,不断增强思政课的思想性、理论性、亲和力、针对性,有创新做法、亮点特色,对全省高校思政课教学具有示范作用。
(三)推荐的思政课教师包括专任教师、兼职教师、一线思政辅导员和“课程思政”成效突出的教师,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丰富的教学实践,深受学生欢迎。所授课程已在网络平台上传播并具有较高点击率、影响力的优先考虑。
(四)在第一届“思政星课堂”——我最喜爱的思政课老师推介宣传活动中已获得“我最喜爱的高校思政课老师”荣誉的,不列入推荐对象。
四、推荐名额
普通本科高校原则上每校1名,最多不超过2名;独立学院、高职高专院校每校1名。
五、活动安排
(一)组织发动推荐(4 月下旬—5月上旬)。主办方印发活动通知,同时在浙江日报、天目新闻客户端、钱江晚报、浙江发布、网信浙江、浙江教育报、“学习强国”浙江学习平台、教育之江等平台发起征集令。在此基础上,由各高校党委择优推荐。
(二)开展专家初评(5 月上旬—5 月中旬)。主办方组织专家评审组,通过通讯评审、现场讨论评议等环节,从各高校推荐的思政课教师中预选 20 名“高校思政课优秀老师”。在网络平台传播导向正、影响大、点击率高的可开辟绿色通道。
(三)网络投票评选(5 月下旬)。将 20 名“高校思政课优秀老师”在天目新闻客户端进行展示和网络投票评选,浙江新闻 APP、浙江 24 小时 APP、浙江发布、浙江手机报、教育之江、 浙江教科影视频道新媒体等网络平台同步进行展示。
(四)主办单位评定(6 月上旬)。主办单位组织评审会, 根据思政课效果、专家初审意见、网络投票结果等因素,评出 10 名“我最喜爱的高校思政课老师”、10 名“高校优秀思政课老师”。
(五)现场颁奖活动(6 月下旬)。提前对师生代表进行采访,进行脚本策划和剪辑制作工作。每位获奖选手的讲课视频片段和师生采访片段在颁奖现场进行播放。邀请获奖选手、部分高校马院院长、高校师生代表等参加现场颁奖。安排部分获奖选手畅谈心得体会,组织学生代表谈思政课感受;主办单位领导为获奖选手颁发证书。
(六)成果宣传推广(6 月—12 月)。天目新闻客户端对获奖教师思政课进行专题短视频拍摄。20 堂优秀思政课视频精心剪辑后,在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上宣传推广。组织获奖思政课教师赴全省高校进行巡讲。
六、工作要求
(一)各市委宣传部要配合做好活动的组织协调、新闻宣传工作,市委网信办要配合做好网络宣传、优秀讲课案例和视频的网络推送工作。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做好活动的组织发动,加强活动的推介宣传和择优推荐工作。
(二)因宣传展示的需要,本次参评讲课稿篇幅、讲课视频时长有严格要求,可以是平常整堂课的浓缩,也可以是整堂课的精华部分,要求逻辑清晰、自成体系,有创新、有特色。
(三)请各高校党委于 5 月 15 日前将推荐材料统一报送(或 邮寄)天目新闻(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 178 号,邮编:310039, 联系人:孙景石,联系电话:13758148509,电子邮箱: 29378505@qq.com)。推荐材料包含:1.推荐表(见附件)一式 3份;2.推荐短视频。视频格式 9:16,竖视频,时长 2 分钟以内。以第三人称的角度,介绍所推荐的思政课教师,内容可包括教师的风采、教学成果、优秀事迹、社会影响、讲课片段、学生评价等内容。配字幕、教师名字条(姓名+单位职称或职务),视频格式为 mp4、avi、mpg、mov,请刻录光盘或拷 U 盘。3.讲课稿。 纸质件一式 3 份,3000 字以内,请同时刻录光盘或拷 U 盘;4. 讲课视频。10 分钟以内,视频格式为 mp4、avi、mpg、mov,请 刻录光盘或拷 U 盘。
附件:推荐表
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 中共浙江省委网信办 浙江省教育厅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