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我公司管辖的学源街空闲商铺(编号A18—11/12)在2017年7月21日、8月8日、9月11日三次向社会公开招租中均流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我公司商铺招租相关管理办法,对该商铺在租金底价(18万/年)和经营内容(餐饮)不变的前提下进行了谈判招租。
经与意向个体经营户庞佳楠的谈判,其本人同意在满足原招租租金和经营内容等各项条件的前提下承租该商铺,且同意在经营过程中遵守《商铺公约》,服从我公司管理,履行商铺各项义务。
经2017年9月26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拟同意将该商铺租赁给庞佳楠经营,现对该招租结果进行公开、公示。如有异议,可于2017年9月28日至9月30日(16:30止)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真实署名,以书面形式向以下单位提出质疑,如公示期满无异议,则庞佳楠为该商铺经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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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28日
编辑者:毕雯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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