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学校秋季开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结合我校实际,特提出以下工作意见,请遵照执行:
1.学校继续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的宣教工作,增强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特别要教育学生尽量避免到校内外人群聚集的场所,注意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一旦出现流感样症状,应及时报告,及其到校卫生所或者相关医疗机构就诊。
2.各二级学院负责对本学院返校学生进行信息调查,全面摸清学生的基本身体状况,了解学生开学前一周内有无出现流感样症状(如发热、咳嗽、咽痛等)、有无与流感样病人接触史及有无赴疫情影响严重地区旅游史等相关情况;有情况者上报校卫生所。
3.建立晨检制度,做好因病缺勤登记和随访工作,应及时了解缺勤原因,各二级学院应指定专人负责,继续坚持并加强“零报告”制度。
4.新生军训前,应以班为单位详细了解每位学生的健康状况,测量受训学生的体温,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不得前往参加军训。新生要以班为单位,指定一名学生为卫生员,负责每天对班内学生晨检登记和报告。
5.尽量避免举办大型集会活动,尤其是室内大型聚集性活动。
6.加强学校环境卫生管理,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消除卫生死角。尤其是教室、宿舍、图书馆、食堂等学习生活场所在做好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
浙江传媒学院防治甲型H1N1流感领导小组
2009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