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一如英国古老的乡村,安谧祥和,穿过田野和城堡,故事就在这样宁静的氛围中拉开了序幕。年轻优雅的简遇见了英俊聪明的汤姆,很快两人便坠入爱河,这是爱情的开始,却不是幸福的开始。
18世纪的英国,等级依然是划分婚姻的标准,一个是父亲背负巨债的乡村姑娘,一个是要支撑一家人的穷困律师,身份与金钱成了横亘在他们之间的一道鸿沟。
与其说《傲慢与偏见》里的达西和伊丽莎白是汤姆与简的影子,不如说是这场惊心动魄的爱成就了这部名著。他们在小树林里唇枪舌战,各自言不由衷的藐视着所谓的绅士与淑女;没有他的舞会上,她穿过人群,迷失在一场失望的等待中,然而就在他们目光相遇的一瞬间,一刹那的电石火花足以颠覆一切世俗;甚至于她在夜间读着《汤姆·琼斯》,一边心驰荡漾,一边甜蜜的咒骂。他们以为有了爱就够了,所以怀着美好的憧憬前往叔叔家,等来的却是阴谋和误解。最后,他选择了放弃,他对她说: Affection is desirable. Money is absolutely indispensable!(爱情至关重要,金钱同样必不可少)。
简心灰意冷的回到家,在一切本已不可挽回的时候,就在那个小树林里,汤姆提出了了私奔,也就在此刻,他们完完全全明白了各自的心意,是啊,困苦,贫穷,与爱情相比,这些又算得了什么?简完全知道私奔意味着什么,可她还是义无反顾的决定追随他。她抛弃了金钱,地位,名声,信仰,只带着些许衣服,一支笔,还有满满的爱与他踏上了通往伦敦的路,或许可以说是通往天堂的路。
一路上,他们热切的讨论着,激动着,亲吻着,在幸福来临的梦里沉醉着。然而在简读了改变他们命运的一封信后,她犹豫了,她清醒了,她告诉自己不能这么自私,汤姆不只属于她,他还承担着更大的家庭责任。
简登上了回家的马车,她遥遥的望着伤心欲绝的汤姆,在落日里掩埋了这场爱情,一去不返的爱情。相遇,相知,相爱,却不能相守,这,也许就是爱的魔咒吧!
若干年后,当她靠一支笔赢得了名声和金钱时,他们却已经在各自的世界活了好久。又是一场华丽的舞会,可惜,主角已经不再是他们。他和她再一次相见,一切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惊心动魄。她把他们的故事写成了感动世界的名著,而他的女儿被冠以了她的名字。简的手指颤颤巍巍的掠过,平静的合上了书本。
她,终身未嫁,始终用一支笔追寻婚姻的满纸荒凉与艰辛,留下了六部爱情长篇小说。在她心中,彼此的放手,成全了各自的前途,与其让爱在时间和柴米油盐中蒙上尘埃,不如让它在心底绚烂地开放。
今天,我读他们的故事依然热泪盈眶,越发的不能理解《蜗居》里海藻抛弃小贝投入宋思明的怀抱。毕竟,物质与名利,仍然是现代社会爱情的枷锁。在爱情的魔咒里,到底还剩下多少纯粹?
也许在简·奥斯汀选择离开的时候,她就告诉了我们:真正的爱,是不在乎世俗的,相遇的一个眼神,便是爱的永恒。(文/张刘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