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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电视编辑与导播实验教学中心”被授予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称号

发布时间:2012-09-12 来源单位:浙江传媒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名单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2〕107号),确定49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达到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目标和要求,我校的“电视编辑与导播实验教学中心”(传媒类)名列其中,正式成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也是我校第一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电视编辑与导播实验教学中心”始建于2004年。2012年5月参加了省教育厅开展的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验收工作。由于建设目标明确、特色优势明显、管理规范、成果显著、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开放辐射作用,获得了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验收专家组的一致好评,顺利通过了验收。
  目前,我校还有4个2010年立项的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正在建设中。学校将继续完善相关政策,积极开展实验教学改革,提高实验室使用效益,提升实验教学水平,各中心要以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验收为契机,加大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室建设力度,加强实验教学队伍建设和实验室管理,深化实验教学方式方法改革,重点推行基于问题、基于项目、基于案例的教学方法和学习方法,加强综合性、开放性实验科目设计和应用,支持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创新性实验,不断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水平,为学校乃至全省高等学校的实验教学提供示范,推动我省高等学校的实验教学工作。(实验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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