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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高校“校园贷”乱象喊停
来源单位:新闻与传播学院       发布时间:2017-01-09      


今年三月,长春的七所高校大学生多达八十人陷入了“校园贷”设计的骗局,他们都被一个自称是校园贷平台代理的中间人介绍来平台“刷单”,所谓的“刷单”实则是利用个人的身份信息来提取贷款金,在提取完贷款金后这个中间人却消失的无影无踪。被骗的学生少的借款一两万元,多的则高达十几万元。学生发现被骗后也无力偿还贷款,而后催款电话此起彼伏,更有学生受到了校园贷平台的威胁。

近年来,“校园贷”成为互联网金融中发展最为迅猛的产品之一,但是自火爆的背后也产生了一系列的乱象。恶意注册、高额罚息、暴力催约、裸条借贷等极端事件频发,“女大学生为还校园贷款卖身”,“高校男生无力偿还校园贷款跳楼自杀”,类似这样的新闻事件频频发生,不禁让人怀疑,作为有思考能力的大学生们,为何一而再的陷入校园贷款的骗局?

校园贷款平台作为一种金融工具,对学生提供高额的贷款金额,手续也相对方便灵活,并且随着校园贷平台的激烈竞争,不少软件经常打出“信息安全,还款无压力的广告语”,引诱还涉世未深的大学生上钩。不少学生对于这样的“诱惑”见钱眼开,放松了警惕性,于是便造成了不可逆转的后果。

而校园贷平台则是看上了大学生没有收入又有消费冲动这一点,利用学生对信贷产品的不了解,诱导学生从事高消费的活动,这些做高息消费贷款的平台本身就是不道德的,对于还未出社会的学生来说就是一种欺诈。对于这种现象政府部门不应该只是停留在表面上的整顿,而应该更深入的加强对于校园贷的监管和风险规范,对于不符合规范的校园贷进行整改,对严重违规的平台进行取缔。

目前的校园贷乱象已经不是简单的“公示相关利率收费”,“加强贷款资格审查”就够的,解决乱象,不仅要针对现有的相关办法和乱象出台更加具体的、操作性更强的配套规则,还要严格执行,让举措落到实处,不能让法规变成“一纸空文”。     除此之外,地方也应该加强对本地校园贷的监管,加强对平台规范化的约束。与此同时,大学生自身要加强防范意识和法律风险意识,也要做到理性消费,不盲目、超前消费。学校也应该对此加强风险教育,增强学生对于危险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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