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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钱塘,时代影像”|浙江大学生电影周作品征集启事
来源单位:电影学院       发布时间:2021-09-24      

【关于浙江大学生电影周】

大学生是当代青年中最具创造力的一个群体,不仅对电影消费、电影文化产生不可忽视的作用,更是未来电影人的主要后备军。鉴于此,2021年“浙江青年电影周”特设“浙江大学生电影周”(Zhejiang College Student Film Festival)单元。本次电影周活动以“青春钱塘,时代影像”为主题,秉承“丰富文化生活、弘扬主流价值、激发青春力量、记录时代声音”的宗旨,为青年电影人提供一个施展才华的舞台,强化电影文化对大学生思想引导和素养提升作用,充分展现新时代大学生的精神面貌与青春风采。

本次电影周由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浙江省电影局指导,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浙江传媒学院、杭州文化广播电视集团共同主办,浙江传媒学院华策电影学院、杭州市钱塘区委宣传部、杭州钱塘科学城管理办公室、浙江星光影视有限公司承办,得到了浙江电影家协会、杭州电影电视家协会、浙江大学、中国美术学院等多家单位的支持,并定于2021年11月22日—26日在杭州市钱塘区举行。

整个电影周系列活动以“打造属于大学生自己的电影节”为鲜明特色,紧密围绕大学生的年轻需求进行精心设计,分为电影周主竞赛单元、浙江青年电影周影片校园巡回展映、“电影小树”成长创投计划、长三角校园电影教育联盟、华语青年电影制片人高峰论坛等多个模块,为大学生提供多元化、多渠道、多形式的电影展示平台,助力中国电影文化和影视教育的创新发展,谱写新时代中国电影的青春之歌。

【“浙江大学生电影周”主竞赛单元作品征集】

2021年第一届“浙江大学生电影周”主竞赛单元旨在挖掘电影新颖的观察视角、先锋的表现手法、多元的美学呈现,倡导大学生用创造性的影像语言表达自己的社会观察和人生思考,鼓励艺术创新与社会担当、国际视野和民族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时代精神的统一。特此举行作品征集活动,组委会将组织专家进行作品评选。

一、参赛要求

1. 参赛作品必须由各全国高校正式注册的在校学生(包括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进修生等)以及毕业三年内的学生原创创作完成(毕业年份截止2018年)。

2. 参赛作品题材不限;必须依法独立拥有作品的著作权,严禁剽窃、抄袭;要求不涉及国家机密、封建迷信,不含有色情、暴力、种族与宗教歧视等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内容。如引起争议者,相关后果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3. 征片类型:剧情片(含动画片),片长:时长35分钟以内(包含35分钟)。纪录片、电视栏目、电视新闻等不在征片范围内。

4. 作品成片视频要求为H.264压缩格式的MP4文件,分辨率不低于高清1920*1080。

二、报送方式

1. 邮箱报送:2021年10月30日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参赛作品视频,及影片预告视频(可选)、拍摄花絮视频(可选)放入“报送学校+作品名”命名的文件夹内,文件夹上传百度网盘,并将下载链接和提取码(有效期设置为“永久有效”)发送到官方邮箱(ZJCSFF@cuz.edu.cn)。邮件标题统一为:报送学校+作品名+第一届“浙江大学生电影周”作品征集(邮件收到后会回复)。

2. 联系人:浙江传媒学院 华策电影学院 高雨洁老师,联系电话:0573-89391560。

3. 报名表格见附件1。

三、奖项设置

1. 作品奖项:最佳影片奖(钱塘影像大奖)、最佳导演奖、最佳编剧奖、最佳剪辑奖、最佳摄影奖、最佳美术奖、最佳声音奖、最佳表演奖等多个奖项。

最佳影片奖(钱塘影像大奖)奖金为人民币50000元人民币(税前),其他单项奖金为20000元人民币(税前)。

2. 场外奖项:组委会保留在颁奖期间增设场外奖项的权利。

3. 组委会将以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通知入围作品申报者予以确认,对接后续事宜。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准确。如有任何更改,请务必提前告知组委会。

四、展映设置

历届“浙江青年电影周”期间将举行国内外优秀影片展映,“浙江大学生电影周”组委会拟精选代表性影片进行大学校园巡回展映。活动立足浙江省内,于杭州、宁波、嘉兴、温州、金华等地区进行。

展映期间将结合影片进行主创映后对谈、主题电影相关路演等一系列电影文化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营造良好校园电影文化氛围。

五、参赛作品著作权归属及相关规定

1. 参赛者须保证其作品完全为本人创作或合作团队共同创作,一经发现抄袭等行为,一律取消比赛资格。

2. 参赛者在参赛期间不得将参赛作品转让给第三方,或许可第三方使用。任何个人或组织在未取得主办方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将本次大赛作品用于任何商业用途。

3. 参赛期间所涉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引起的纠纷,一律由参赛者或参赛团体承担法律责任(主办方概不负责)。

4. 主办方自收到参赛作品时起即享有参赛作品的全部著作财产权以及作品的发表权,拥有对参赛作品的播映及改编权,入围、获奖作品的商业使用权及优先代理权。

5. 主办方拥有获奖作品的版权,有权免费使用获奖作品进行非盈利使用。 如获奖作品用于商业用途,主办方将在与创作者或创作团体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支付相应报酬后使用。

* 凡报名参与此次活动的作品,即视为承认并接受以上内容。浙江大学生电影周组委会有权修改本公告、规则、条款或与本公告相关的其他规定。如有未阐明情况,组委会拥有最终解释权,且不作公开讨论。对每个申报项目的评审不作出任何解释,且不作公开讨论。

【“电影小树”成长创投计划征稿】

作为“浙江大学生电影周”的创投版块,“电影小树”成长创投计划重在帮助青年电影人成长,助力孵化长片电影作品,让每一位有电影梦想的专业学生,从校园“小树”成长为“参天大树”。

一、创投征案说明

创投作品鼓励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创作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统一的艺术作品。关注现实题材、鼓励艺术创新、支持类型化探索,力求多方面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1. 创投会日期:2021年11月23日

2.创投会地点:浙江传媒学院华策电影学院(桐乡校区)

3.报名资质

(1)创投计划申报者须为全国各高校正式注册的在校学生(包括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进修生等)以及毕业三年内的学生(毕业年份截止2018年);

(2)申报者须为该项目的制片人、导演或编剧,且申报者须为该项目的版权持有人或版权所有人代表;

(3)参与项目应在企划、拍摄或制作阶段;已经公开发表之作品不得参与本次创投;

(4)报名创投计划须为该制片人、导演或编剧的首部长片电影计划;

(5)具有公映潜质的剧情长片项目(不含动画片);

(6)已有剧本大纲或完成剧本(大纲不得少于2000字,已完成剧本的项目将优先考虑)。

4.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0月30日24:00(超过此期限申报的项目将不被纳入评审流程)。

5. 申报方式:申报者需在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材料发送至官方指定邮箱(ZJCSFF@cuz.edu.cn)。邮件标题统一为:报送学校+作品名+创投报名(邮件收到后会回复)。

6. 联系人:浙江传媒学院 华策电影学院 杨玮琪老师,联系电话:0573-89391560。

7. 项目资料包含

(1)故事简介(50字内)

(2)故事梗概(300字内)

(3)导演阐述(500字内)

(4)剧本大纲(3000字内)

(5)完整剧本(可选送)

(6)主创个人简历(200字内)

(7)项目报名表(报名表格见附件2)

(8)其它补充材料

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组委会将予以审核;当项目申报联系人的邮箱收到组委会关于申报成功通知邮件,即表示申报成功。否则表示该项目申报未完成(资料不齐、文件出错等情况)。

二、扶持奖励

2021年浙江大学生电影周“电影小树”成长创投计划将成立专家评审团,通过剧本初审评选出10个入围项目,并在创投大会最终评选出5个“优选提案”项目,并为其提供以下扶持奖励:

1. 每个项目5万元的资金扶持(税前);

2. 推荐备案浙江的项目列入浙江电影发展重点项目库;

3. 邀请实力电影企业和投资基金优先进行参投;

4. 进行一对一导师工作坊辅导;

5. 推荐业界名家担任项目监制。

*注意事项:

(1)项目申报无需缴纳任何报名费用;

(2)申报者须为所提交项目的版权持有人或者版权所有人代表;

(3)申报表内容请认真填写核实,相关消息一经刊出,不得随意变更;

(4)请保证所填联系人信息真实有效;

(5)所有申报文件与资料概不退还,组委会将统一保管,仅作创投单元评选之用。

三、创投入围

1. 入围公布

组委会将于活动开始前,正式公布本届浙江大学生电影周“电影小树”成长创投计划入围名单。届时,组委会将以邮件的形式正式通知入围项目代表。

2. 入围待遇

(1)将邀请入围项目团队代表(限制片人、导演或编剧)成为浙江大学生电影周的嘉宾,参与创投单元活动及电影周官方活动,组委会将承担项目代表在电影周活动期间的往返交通与食宿费用。

(2)电影周将对入围项目进行官方专题推介,并在官方手册、物料、网站、线上与线下媒体宣传中呈现其图像与文字信息。

(3)入围项目均有机会与电影周邀请的投资方、发行方及选片人等产业代表进行一对一的圆桌洽谈。

(4)入围项目均将获得由创投评审团签发的“2021浙江大学生电影周·创投计划”入围证书。

3. 入围须知

(1)组委会将于入围结果公布前以电话或邮件形式通知申报者予以确认。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准确。如有任何更改,请务必提前告知组委会。

(2)入围项目一旦正式确认接受2021浙江大学生电影周“电影小树”成长创投的入围邀请,务必积极配合组委会相关的筹备工作,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撤回已入选的项目。

(3)入围项目须保证至少一位项目代表全程出席电影项目创投的所有活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入围资格。

(4)组委会有权对入围、优胜项目信息进行编辑和公开宣传使用,如项目信息有不能公开的顾虑,需提前与组委会说明。

(5)组委会提供的所有服务均不收取任何费用。获得扶持资金的创投项目,组委会将提供相应的桂冠标识,待其成片后需在影片片头或片尾中加注“浙江大学生电影周·电影小树成长创投计划扶持项目”的文字及图形。

四、参赛作品著作权归属及相关规定

1. 申请者完成报名手续后即视为同意本章程所列之各项规定。

2. 申请者有义务确保作品本身之合法性,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规范性文件,不含有侵犯他人著作权和其他权益的内容,亦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与作品及其周边产品相关的法律纠纷均应由参赛者自行解决、自行承担,与组委会无关。一经发现抄袭等行为,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3. 申请者同意授权组委会将入选创投计划的作品及其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 资料、概念海报、相关人员照片、幕后创作花絮等进行非营利使用以及其他用以宣传推广本创投计划的文字、音频、视频等相关资料中。

4. 申请者在本活动期间不得将申请作品转让给第三方,或许可第三方使用,任何人或组织在未取得主办方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将申请作品用于任何商业用途。

5. 主办方拥有入围、获奖作品的优先代理、播映及改编权。主办方如将入围、获奖作品用于商业用途,主办方将在与创作者或创作团体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支付相应的报酬后使用。

*如有任何以上规则未能阐明的情况,以组委会最终解释说明为准,组委会有权对创投计划章程进行修改。完成创投计划报名表提交后,即视为接受本章程中所列条款。


“浙江大学生电影周”组委会

202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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