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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浙江省影视媒体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 开放基金课题申请指南
来源单位:智能媒体技术研究院       发布时间:2020-04-30      

影视媒体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Key Lab of Film and TV Media Technology of Zhejiang Province)(以下简称实验室)依托于浙江传媒学院,2019年获浙江省科技厅批准正式成为省级重点实验室。实验室研究方向包括数字影视智能交互生产技术、媒体融合技术、超高清视频处理技术和媒体内容安全技术等。实验室聚焦云计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以及超高清视频处理等新技术在广播电视、电影和网络视听媒体等领域的基础理论、应用创新和集成创新研究,为影视媒体的创作、制作和传播提供技术服务,探索“科技+艺术”、“人工智能+媒体”的影视媒体新业态和新模式,为影视文化产业在5G、人工智能和超高清时代的转型升级提供技术支持。

为了促进影视媒体技术领域的学术研究与技术交流,实验室本着“开放、竞争、合作”的建设方针,面向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其它企事业单位设立开放基金课题,欢迎国内外同行申请。

一、支持领域

主要围绕以下四个方向,申请者可根据自己的研究基础和兴趣从中细化研究课题,自由选择课题研究:

1.数字影视智能交互生产技术;

2.媒体融合;

3.超高清视频处理;

4.媒体内容安全;

5.媒体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应用;

6.重点实验室建设及管理创新思路、举措。

二、课题申请及批准程序

1.课题负责人原则上需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强的独立科研工作能力。

2.申请的项目应符合课题选题范畴,有创新性和探索性,学术思想新颖,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切实可行。

3.申报的课题不能与已批准立项的其他课题内容重复。申请者和项目组主要成员的申请项目数不得超过一项。

4.申请者请下载并填写《2020年度浙江省影视媒体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见附件),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书一式二份(同时提交电子文档)、相关研究工作基础证明材料(纸质或电子版)于2020年5月30日前报送至浙江省影视媒体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办公室。

5.重点实验室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后,由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择优资助。

6.获得资助的课题,经实验室与申请者签订合同后按计划执行。

三、开放课题管理

1.根据评审结果项目类型认定为一般项目、重点项目,资助额度分别为1万元、3万元;研究期限不超过两年。

2.课题负责人在课题批准通知下达后即应开展科学研究工作,申请人需按合同书完成研究工作,经费开支项目应按照浙江传媒学院计划财务处相关规定执行。

3.申请人应遵守本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按时进行中期检查并提交项目执行情况;申请结题的课题,由课题负责人提出结题申请,并提交结题报告,实验室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后决定是否同意结题。

4.开放课题取得的研究成果归实验室,发表的论文论著等均应标注“浙江省影视媒体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资助”。

5.开放课题所发表的论文、论著、专利、研究报告等,课题组成员应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省部级及以上获奖、标准等成果,课题组成员应为排名前3的完成者。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苗老师

电子邮件:miaoxiaoy@cuz.edu.cn

电话:0571-86832034

通讯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学源街9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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